营商环境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也是一个地方政治生态、社会生态的侧面反映。近日,山东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4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虽然各地各部门近年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因地制宜,多措并举,营商环境持续改善,也要清醒看到懒政怠政、亲清不分、与民争利等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依然屡有发生,侵害了市场经营主体和群众利益,破坏了亲清政商关系。针对这些问题对症下药、精准施治,确保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依旧迫在眉睫。 以作风之变引领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干部作风很重要。各地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干部作风强化监督,着力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进一步压实“一把手”责任的同时,着力纠治各级各部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及政府拖欠企业账款、政府招商引资承诺兑现不到位等破坏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持续整治服务效能低的现象,将企业遇到的堵点难点问题作为监督的发力点,采取接受来电、上门走访、座谈了解等方式,精准查找问题,推动有关职能部门和党员干部转变工作作风,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 以有效监督破解优化营商环境阻碍。地方纪委监委要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的有力抓手,坚持突出重点、精准发力,抓在日常、严在经常,以精准有力的“硬监督”提升营商环境的“软实力”。持续直面问题和矛盾,紧盯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心关注的热点和难点,科学精准靶向整治,持续强化营商环境监督检查工作,综合运用蹲点式、体验式、嵌入式监督等方式,聚焦政策落实不到位、吃拿卡要、政商关系“不亲”和“不清”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完善日常提醒谈话机制。 以强化制度规范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政商关系关涉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中之重。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规矩亮底线、严纪律筑防线,促进政商关系“亲”而又“清”。进一步明确出党政机关和公职人员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将持续加大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的查处力度。同时,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澄清正名、回访教育等工作机制,为敢于善于斗争、敢于担当作为、敢抓善管不怕得罪人的干部撑腰鼓劲。进一步厘清政商交往边界,推动党政机关和公职人员积极作为、清而有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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