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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要“无微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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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22 11: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反腐要“无微不治”
基层干部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他们是离群众最近的,一言一行都直接影响到群众对党和政府的感受。群众对“近在眼前”的工作做法,生活作风感受更真切,所以“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要坚决惩治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反腐工作要“无微不治”,让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身边的事情是有人管理的,自己的利益是能够得到维护的。
面对“微腐败”,不能因其小而忽视、因其微而放任。“微腐败”大多发生在监督力量相对薄弱的基层“神经末梢”,少数干部面对需要通融通融的“小错误”、帮衬帮衬的“小事情”来者不拒,视之为礼尚往来、人之常情;或是抱有法不责微的侥幸心态,觉得收点小东西、搞点小吃喝,一盒烟、一点土特产、一顿宴请等,“不算什么大事”。这些行为往往手段隐蔽,不能够及时的被发现。虽然这些腐败往往是级别不高、职别有限,但是损害了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对政府的信任,其影响力看似微小,破坏力实则巨大。要重视“微腐败”的行为,不能因其小而忽视。
“微腐败”的治理,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多下百姓地头,多坐百姓炕头。”深入一线,多和群众聊聊天,多听听群众反映问题,真正做到“零距离”接触群众,“面对面”听取诉求,发现一些平时难以发现的问题线索,也能够让群众感觉到权力的监督就在自己身边。坚持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的处理,让群众从一个个具体问题的解决中切实感受到党的温暖。要让百姓用好身边的监督平台,以数字赋能基层管理、治理,更及时的发现问题,处理问题,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微腐败”的治理要聚焦重点领域,紧盯重点环节,重点领域,强化日常性的监督。
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要深入整治民生领域的“微腐败”,坚持纠正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不正之风。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必须大力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以扎实高效地为民履职厚植党的执政根基,推动党和政府的好政策落实到千家万户,让广大群众更好享受高质量发展带来的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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