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象金属有限公司新型功能材料建设项目 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山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以及《滨州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滨稳发[2016]4号),现将山东大象金属有限公司新型功能材料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此项目的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型功能材料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山东大象金属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滨州市博兴县经济开发区兴工三路南首。 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该项目规划用地20000平方米(约30亩),总建筑面积为12370.48平方米,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依托厂区现有生产车间、仓库及办公用房等设施,购置真空负压蒸馏分离系统10套,供配电系统、消防系统、给排水系统、安全警报系统各1套。二期工程:购置真空负压蒸馏分离系统10套。 项目建设完成后,年产5万吨铝合金块,副产单质锌600吨/年。 新型功能材料建设项目总投资8568.64万元,项目建设期17个月。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山东大象金属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卞经理 联系电话:18766636789 三、报告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山东展望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滨州市滨城区渤海十二路626号怡心苑小区沿街三层306/307 联 系 人:尹工 联系电话:0543-3278707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将该工程进行公示,主要就以下几点征求公众对此工程的意见,如有其它方面意见或建议也可提出。 1、您认为项目建设对当地环境的影响; 2、您认为项目建成后对当地经济及社会的影响; 3、项目建设对您本人的生活或工作环境带来的影响; 4、您对本项目的态度(请说明您支持或反对的理由); 5、其它意见或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及可采用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之内,公众可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报告编制单位进行联系,表达对本项目社稳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2022年0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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