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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我市可选择执行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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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19 16: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省发展改革委出台《关于完善居民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对全省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进行明确。按照政策规定,自2022年5月1日起,我市居民用户可选择执行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
  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实施范围为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直接抄表、收费到户的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电动汽车充电桩。电价标准为在现行电价标准每千瓦时0.555元基础上,峰段(8:00至22:00)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17元,谷段(22:00至次日8:00)电价降低0.17元,即峰段电价0.725元,谷段电价0.385元。
  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由居民用户自愿选择,电网企业免费更换分时电能表,调整后的电价政策自申请次月起执行。执行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的用户以年度为周期,一年内不应调整;不选择的,仍按原方式计价。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政策的实施,在确保用电安全基础上,将从一定程度上助力居民用电移峰填谷,并进一步降低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用户用电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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