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是巡察工作的关键环节,是巡视巡察工作的“后半篇文章”,是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检验“两个责任”的重要标尺,从严从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才能真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而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扛起政治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巡察是政治监督,是市县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载体、有效抓手,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本质是政治责任。必须坚持把压实整改责任作为推动巡察整改的第一要务,明确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增强问题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敢于动真碰硬、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监督检查。无论是监督检查,还是审查调查,都要强化问题意识,奔着问题去、揪住问题改,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既要解决面上问题,也要解决根源性问题。要发挥纪委监委在巡察整改中的作用,推进巡察监督常态化、精准化、具体化,实行巡察反馈问题挂号销号制度。坚持“回头看”和“向前走”并举,找准突破口和主攻方向,优化监督清单,明确重点任务,确保靶向精准,有的放矢。坚持压责任和严监督齐发力,全过程、全链条、全周期加强监督,做到每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不悬空、全见底,以严的作风、铁的纪律确保反馈问题全面清零、巡察整改高质高效。 建立长效机制,深化标本兼治。巡视巡察整改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既是“改”的举措也是“立”的契机,必须抓长远、使长劲、促长效。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以点上问题整改带动面上工作整体提升,拓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质效;建章立制,推动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真正实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