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论坛

搜索
查看: 82896|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市现市现代农业示范区:“四个一”模式打造盐碱地人才...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2-6-8 15: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年来,市现代农业示范区从自身实际出发,以“人才支撑、科技强区”为引领,加大工作创新力度,探索实施“四个一”人才引育模式,吸引中科院、中国农科院、中国林科院等“国字号”大院大所纷纷落户,开创了一条科技创新、人才引领发展之路,为打造现代农业科技创新高地、黄河三角洲盐碱地综合利用示范区筑牢发展之基。
  在市委、市政府顶层设计下,农业示范区以与市所层面签订合作协议为基础,逐步向“国字号”大院大所拓展。2017年年底,市政府与中科院地理资源所签订全面合作协议,欧阳竹、刘高焕、孙志刚等专家团队率先入驻农业示范区。几年来,中科院李家洋、曹晓风、杨维才院士团队,中国农科院刘春明(现为北京大学现代农学院院长)、毛龙研究员团队,中国林科院张华新研究员团队先后入驻。农业示范区“破茧成蝶”,迎来崭新发展机遇。
  设立一个法人机构。以双方出资、院所为主、合作共建的方式设立法人机构。这些新型研发机构在院所内属内设单元,在农业示范区属于独立法人事业单位。院所负责选派机构运营人员,并有组织地选派人才团队,布局科研项目,开展成果转化和人才培养工作。目前,已与中科院、中国农科院、中国林科院等科研院所共建了新型研发机构7个,备案省级新型研发机构4个。这些机构成为全市吸引高端人才的重要平台,为农业示范区实施国家重大战略决策、实现盐碱地综合利用和种业创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建设一处科研中心。尊重大院大所意愿,坚持因地而异、因所而异,配合大院大所共建科研中心,目前,已共建5处,其中,2处科研中心已建成投用。科研中心建设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不改变建设用地权属,由农业示范区投资建设,建成后交付大院大所无偿使用;另一种则是建设用地划拨,由大院大所投资建设,农业示范区为其提供配套服务。科研中心配备居住、就餐、娱乐设施,科研办公设施等,满足开展科研工作的基本需要。
  提供一块科研基地。根据大院大所需要,分别为其提供一定面积、不同盐碱程度的科研用地。根据科研需求,有的签约后立即供地,有的结合土地开发项目实施分批供地。截至目前,已建设了中科院黄河三角洲科研基地、中国农科院东营耐盐作物研究基地、中国林科院黄河三角洲综合试验基地等科研基地8个,面积达8664亩。落户的大院大所利用这些科研基地,开展盐碱地种业创新和综合利用等工作,建设了中科院盐碱地农业示范园,规划建设黄河三角洲种业创新产业园,对种业创新和综合利用进行集成展示,成为助力农业示范区打造科技创新驱动现代农业发展新高地的重要抓手。
  实施一批科研项目。引才重要,留才更重要。科研项目就是留才的重要措施。把国家任务和地方需求有机融合,近年来,“渤海粮仓”科技示范工程、中科院STS项目、中科院先导专项“美丽中国”课题等17个省部级科研项目陆续在农业示范区内实施,获得扶持资金1.8亿元,激发人才干事创业积极性。出台博士后联合培养计划,提供补助经费20至30万元,联合培养博士后达到6名,获批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2处,进一步丰富壮大了高层次人才队伍。
  与长三角、珠三角相比,黄三角特别是其核心区的盐碱地开发利用,能够为国家重大成果研发与转化示范提供更好的科研资源,成为探索盐碱地治理新技术的天然试验场,也是吸引大院大所聚集的重要因素之一。现代农业示范区相关负责同志介绍,建立健全引、用、育、留一体化的人才机制是实现人才聚集的重要保障。下一步,农业示范区将紧紧抓住历史机遇,深入推进机制改革,坚持市场为导向,实行企业化运作,打破传统用人模式“藩篱”,切实打造盐碱地人才高地。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大众论坛 ( 鲁ICP备09023866号 新出网证(鲁)字02号 )

GMT+8, 2024-11-16 04:19

删帖投诉流程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