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损害群众利益的“苍蝇蚊子”却并未绝迹,今年上半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处分乡科级干部3.4万人,一般干部3.8万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18.9万人。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老虎”“苍蝇”一起打,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仅保障了群众合法权益,也形成了强烈震慑。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拍苍蝇’比‘打老虎’更加重要。基层党员干部是群众最接近的群体,是人民群众认识党的最直接的载体,一言一行都关乎党的形象,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基层腐败,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破坏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污染的是基层社会政治生态。要进一步强化和细化对小微权力的监督,加大治理力度,一体推进小微权力规范行使,巩固基层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治理成果。 强化制度建设,确保监督规范有效。完善制约机制,建立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压实工作责任,筑牢拒腐防变的制度防线。“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矩就是规章制度,要以制度管人、管事,进一步加强基层治理的法制化,把各项规则制度落地落实到人,不断压紧责任链条、拧紧责任螺丝,推动责任落细、工作落实。 坐实日常监督,提升治理效能。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关键点,把监督前移,抓早抓小,对容易出问题的干部咬耳扯袖,时刻敲警钟。对于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要逐条研判、逐项分解,“一对一”细化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清单,限时整改到位。对于监督中发现的可能涉及违纪违法、贪污腐败的问题,建立问题线索清单,逐一开展调查核实。建立群众监督举报机制和渠道,进一步拓宽、畅通检举渠道,让基层“小微权力”时时处处受监督、有制约,对群众提出和反应的各种问题和疑问,做到专人处理、及时反馈、认真对待、绝不推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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