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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为担当者担当,提倡如实举报 [打印本页]
作者: dcjdjjb 时间: 2023-5-24 17:41
标题: 为担当者担当,提倡如实举报
为担当者担当,提倡如实举报
如今,我们进入了高速发展的信息时代,网络上一句“无心之失”被无限放大足以影响人的生活,更何况还有人会为了个人目的进行“恶意诋毁”。众口铄金,流言足以将一个人的一生摧毁,而只有党为敢于担当者担当,为敢于负责者负责,才能更好地调动干部锐意进取、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激励干部以更佳的工作成绩回报组织的信任。
纪检监察机关时刻握紧“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精准问责”原则,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近年来,随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随着廉政教育工作的有力宣传,激发了群众参与监督工作的热情,检举揭发了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但其中也存在恶意举报。不仅对党员干部的生活与工作造成严重影响,而且分散了纪检监察机关精力,浪费了办案资源,损害了党员干部办事创业的积极性。
近日,省纪委监委出台《山东省纪检监察机关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工作办法》,进一步阐述了提倡如实举报、抵制歪风邪气的风向。纪检监察部门作为监察的执纪人,既要切实解决群众难题,倾听群众呼声,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信号,有力有效地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又要抵制歪风邪气、恶意举报,为清白者正身,为清正者证明。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法依纪,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严格把握、认定准确、审慎处理、客观公正,绝不让不谋私利的干部流汗又流泪。
大胆开展澄清正名工作,体现组织澄清是非、保护干部的鲜明立场,也是向收到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传达组织关爱的方式。纪检监察部门要及时为受到失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切实维护党员干部的切身利益,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进行澄清正名工作时,要做到规范澄清正名程序,提升澄清正名工作的准确性规范性;要把准澄清正名的方式,利用多种方式方法综合澄清,提高澄清正名工作的有效性及时性;要注重澄清成果的运用,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沟通,维护党员干部合法权益,以一系列实际举措切实保护党员干部,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撑腰,提升当事人干事积极性,巩固党员干部对党和中央的信任度,激励干部放下包袱、担当作为,营造良好干事创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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